2013年6月6日星期四

面子书法律约束




时下青年经常挂在面子书上,并在面子书上畅所欲言,然而,网民都需留意,面子书并不是“避风港”,任何的留言都可受到法律约束,一个不留神将惹来官非。

按照马来西亚现有的法令,无论刑事法或民事法,面子书的留言或发布的状态,都可为网民带来官非,而最新的一宗个案,则是一名华裔女子在面子书公然侮辱国家元首,进而在煽动法令下被调查。


执业律师指称,在面子书上的留言,一旦被记录在案,这将可成为呈堂证据,而不单在马来西亚,在其他国家都有同样的案例。


面子书留言可构成诽谤罪
以民事法为例,在面子书上发布的状态或留言,若是对某人展开的人身攻击,有关留言将被视为诽谤,受攻击者可以此为证据,起诉留言者诽谤。


而在诽谤的案件中,两个主要考量分别是被诽谤者的身份地位,以及诽谤者与被诽谤者之间共同朋友(Mutual Friends)的数量多寡,以鉴定诽谤的严重性。


留言也易犯刑事罪名下之恐吓
除了诽谤外,留言若具有煽动的成份,或是意图不良,也可在刑事法典下被控,例如留言要攻击或杀害某人,有关人等一旦向警投报,留言者便可在恐吓的相关条文下被调查并控告。同时,若在面子书上发布猥褻的内容,也同样可被对付。


换言之,网民在面书的留言乃至其他网站所发布的言论,都受到现实社会中的法律约束,虚拟世界中并不是全不受控制,该名女子公然侮辱国家元首的留言,便是其中一个最佳的例子。此外,在台湾也有多起与面子书留言,构成诽谤罪的法庭案例。


网民留言勿让情绪驾驭理智
网民如今虽然更勇敢在网上发言,但却也奉劝必须留意自己的留言,避免在情绪驾驭理智之下,发表任何会为自己招惹官非的言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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